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航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7年界河航道养护方案设计、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fc0913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界河航道养护方案设计、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内容:按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界河航道养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广东省航道局的有关要求进行方案设计、编制及资金预算工作。对粤港和粤澳区界航道的养护需求进行调研,结合年度部门预算已经安排的项目,编制粤港和粤澳区界航道养护方案(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2016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以及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价人须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注:投标文件中须放入有效的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1)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见附表);
2)按“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供资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有要求原件核对,提供原件核对,开标时无须再携带原件;
3)报名时,拟派项目授权代表到现场接受资料的原件复核。
附件:
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7年界河航道养护方案设计、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zyl16fc09133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报价人授权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 人员签名: |
| 报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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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 ||||||
2 |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 ||||||
3 |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