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东江航道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zyl16fd04050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东江航道局汕尾航道管理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9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曾组织自行采购,但由于同时具有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很少,仅有一家单位有意向参与汕尾码头海域论证和环评工作。因工期紧,而拟选用供应商之前完成过类似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海洋环境工程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价人具有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论证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报价人需提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两个月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登记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论证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两个月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陈宪民
工作单位: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职称:工程师
意见:自主招标响应家数较少且时间不能保证,因工期紧,拟选用供应商之前完成过类似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专家2:姓名:李金秀
工作单位: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职称:教授
意见: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拟选用供应商之前完成过类似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专家3:姓名:雷淇而
工作单位: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该项目工期紧、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少,拟选用供应商之前完成过类似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该项目资格条件设置合理。
2、该项目的技术性能符合业主特定使用要求。
3、该项目工期紧、拟选用供应商之前完成过类似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应商作为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8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东江航道局
地址:惠州市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42292628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联系人:李小姐、罗小姐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