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四辊粉末精轧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hc0405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四辊粉末精轧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四辊粉末精轧机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要求 | 数量(套)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期 |
1 | 四辊粉末精轧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90 | 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 |
2.服务期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磋商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大厦支行
账 号:6873 660 344 7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zyl16hc04056工本费 ”。
国内邮购磋商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磋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磋商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注9:0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磋商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所有报价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到场参与磋商。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