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hg05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采购;
2.服务期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要求 | 数量(套)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期 |
1 | 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 |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5、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大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