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南沙航道局南沙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南沙航道局南沙航标与测绘所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hg050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南沙航道局南沙航标与测绘所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40万元人民币(仅作为报价参考,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船舶实际需求为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
2.服务期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及服务名称 | 具体配置及 技术要求 | 采购周期 | 下浮率 (招标限价)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 | 见招标文件 | 一年,但实际用油不超过招标预算金额 | 不低于2% | 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及广西省内任意地点和水域 | 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方式 |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均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均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大厦支行
账 号:6873 660 344 7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zyl16hg05070工本费”。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开标室(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评标室(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