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粤北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粤北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hg08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粤北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组一:人民币80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73万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项目一览表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粤北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一览表
包组号 | 包组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包组一 | 电子胃镜(进口)设备采购 | 电子胃镜(进口) | 2套 | 80 |
包组二 | 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设备及 下肢智能反馈系统设备采购 | 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 | 1套 | 41 |
下肢智能反馈系统 | 1套 | 32 |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2016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以及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符合下列投标资格之一:
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大厦支行
账 号:6873 660 344 7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zyl16hg08120(包组号: )工本费”。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